胡晓华律师,1999年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原天津轻工业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通过首次国家司法考试,2004年6月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1200410401579。
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 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 山东北方永丰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8年7月至今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9年6月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精通知识产权法、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法、金融法、证券法、外商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劳动法等专业领域法律,受过全面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和律师职业培训,熟知中国的司法制度,了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具备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尤其熟练掌握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有较深的研究。2004年6月开始执业以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办理过许多重大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房地产案件及其他民商经济案件,以自身的深厚理论功底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专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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