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响应省司法厅《全省律师行业案卷质量评查实施法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职业活动的监督指导,规范职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淄博分所于2013年7月5日召开关于提升律师案卷质量工作会议。
分所执行主任柳兆清律师详细讲述了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第一部分,装订立卷,此部分主要包括承办日期,保管期限,编号等标准。第二部分,案卷材料,此部分主要包括综合评查项目和分类评查项目,分类主要是指民事案卷、刑事案卷、法律顾问卷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卷。第三部分,办案质量,此部分的评查项目为起诉书、案件记录、证据收集以及代理词,对每一项目均有各自的要求。
本次会议的要求是希望所内人员力求学习领会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对我们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并从现状出发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以期切实提高案卷质量,使所内的管理水平能迈上一个新台阶。
(淄博分所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