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郑毅主任在郭主任陪同下在济南珍珠泉宾馆会见金晶集团董事长王刚。
金晶(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中国玻璃工业的诞生地-山东博山,从1904年中国成立第一家玻璃公司至今,金晶承续了中国平板玻璃106年的历史文明。
金晶集团经过不懈探求、戮力开拓,发展成为一个员工达5000名,总资产57亿元的以玻璃、纯碱及其延伸产品的开发、生产、加工、经营为主业的大型企业集团。下辖上市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6)以及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淄博金晶技术玻璃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金晶集团技术中心等企业及院所,为山东省百家重点集团之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材料基地骨干企业,1998年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金晶集团各项经济指标连续5年保持全国同行业前三名位置;在山东省同行业已连续十年保持第一,2005年与2007年,金晶两项产品分别获得“中国名牌”荣誉称号,2006年,“金晶”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9年1月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山东省认定为新规则颁布后的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在刚刚结束的山东省人大第十二届会议中,王刚董事长成功当选全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座谈中,郑毅主任介绍了我所的发展进程和所里律师发展情况,并当场为金晶集团解答了一些法律问题。双方在融恰、和谐的气氛中进行了商谈,为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