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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效应”推进博睿品牌化
时间:2012-06-08 阅读次数: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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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自连续在2011年4月28日在济青高速公路刁镇路口悬挂山东第一家律所广告牌,在2012年1月15日在京福高速公路济南到泰安段成功悬挂第二块广告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来自四面八方的客户,打来电话咨询、洽谈法律事宜,甚至有的客户直接前来我所参观,对我所产生了非常不错的印象并给予十分的好评。而且这些客户在来之前,对我所悬挂广告牌的宣传方式甚为肯定,基于对我所的信任,纷纷前来洽谈法律事宜及相关合作问题。鉴于客户的信赖心理,我所也做好非常充分的准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且都取得了很好的预期结果。

对此,我所对将来业务往来充满了信心,并且会进一步扩大像广告牌这样良好效应的宣传模式,推进我所品牌化的进程。


首席合伙人、创始人
《律师如何承办重大疑难诉讼》
角马迁徙的渴望,骆驼大漠穿行的意志,眼镜王蛇的自信,鳄鱼的耐心与执着,狮群的团队合作。这些弥足珍贵的品质塑造了卓越、明星律师。
《博睿七律》

博睿律师真勇敢,攻坚克难震敌胆。

团队合作真奇妙,重大复杂案件罩。

无心赏景亦生情,思虑过重也难免。

心胸豁达身心健,问题再多也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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