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写作是律师基本功,多用于提醒对方及时履行合同、警告违约后果等用途,往往发生在诉讼的前夜。一份好的律师函应该言简意赅,一语中的,言辞强硬之余不失灵活,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之效。律师函在写法上需要着重注意两点:一是简练。律师函以提醒、宣示和警告为主,并非与对方辩论,所以不需要拐弯抹角和意犹未尽,应该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即可。二是语气适当。对比给侵权者的停止侵权行为警告函和给政府部门的律师征询函以及给法院的说明函,基于收件对象不同,行文风格和用词应该大不相同。前者应当严厉而不失风度,后两者应当不卑不亢,不必故作谦卑和酸涩。
律师函
致:温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接受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之委托,指派本律师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现致函如下:
一、 贵公司与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律关系
1、 双方于2011年10月9号签订《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贵公司交付货款,贵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不锈钢搅拌罐4台、1台不锈钢缓冲罐。
2、 贵公司其他合同义务:对产品承担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终身服务。
二、 贵公司违约行为
1、 贵公司交付的不锈钢搅拌罐罐体存在凹陷,贵公司承诺待使用时出现问题再解决,但至今没予以解决。
2、 2012年3月使用时发现不锈钢搅拌罐搅拌轴和罐体的密封不合格,存在漏油现象。原合同约定所有罐为充氮气搅拌罐,现充氮气后一直漏气,致无法使用。
3、 针对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存在问题,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多次与贵公司协商,但贵公司一直不予以解决,直到2012年8月才勉强派技术人员做了简单的维护,但始终没有解决漏油漏气问题。
三、贵公司的违约给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由于贵公司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催促又不按合同约定予以维修,且所存密封不合格系专业性问题,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法解决。只能租用他人设备使用,从而造成了巨大的租赁费用,且该费用仍将继续产生。
四、 律师法律声明
根据《合同法》及双方所签订合同,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给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基于此,本律师声明如下:
1、 请贵公司接到本函时三日内派人解决存在的所有问题。保证处理后不锈钢搅拌罐能正常使用。
2、贵公司按上述要求处理后,此前产生的一切损失,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不再追究。
3、贵公司接到本函三日内不予解决,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将起诉追究贵公司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视为贵公司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费用。
特此函告,望贵公司慎思!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
程律师
2012年11月1日